第九十二章、诗和精神病
奥特曼之正经人才变成光 by 三枭
2024-4-6 10:33
“接下来,我们来谈具体工作。”南易拿起烟盒,问道:“介意吗?”
“会长,您请随意。”
南易点上烟,吸了一口,说道:“你的表面身份是池田会社旗下山の味会社社长鸠山真一的助理。
可实际上,鸠山真一只是山の味的傀儡,他负责装点门面,而你才是山の味的真正管理人。
对鸠山真一,你一定要当心,不要让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。
所谓出格的事情,就是会造成会社资金或声誉受损的事情,这并不包括不太过分的虚假报销,只要总金额不大,你可以视若无睹,装作不知。
但是,每一笔虚假报销,他犯的每一个错误,你都要记录在案。”
“哈依。”
“关于人员方面,需要招聘三到四个跟单员,负责跟踪我们订单的采购和验收;需要两个负责通关的人员和货代之间进行业务沟通,另外也需要销售人员,把我们的产品销售出去。
跟单员、通关人员都需要你去招聘,业务人员的招聘工作,我会交给猎头公司来负责,你负责协调沟通。
会社的财务人员会在近几日到位,在东京,一百万日円以下的支出,你可以先找财务支取,事后再找我补签手续;
一百万以上,五百万以下,可以发传真去香塂,让方梦音女士授权确认;五百万以上,必须有我的授权才能支取。”
“哈依。”
“南大街上有涉外的写字楼,专门供应给外资公司,可以买也可以租,你明天联系一下涉外的人员,让他们带你过去看看。
如果低于300美金一平,可以考虑买下一层,如果价格太高,那就另做打算,明天晚上你再来一趟,跟我说一下情况。”
“哈依。”
“上楼换回你自己的衣服,我带你去打电话,让宾馆派车来接你。”
南大街,就在友谊宾馆的边上,有一栋不大的涉外写字楼,专门为外资公司兴建,初始,不管是售价还是租金都和纽约看齐。
可老外也不是傻子,京城的写字楼卖出纽约价,没人会买账。
前段时间,南易让方梦音打听了一下,听说悄悄降价了,也不知道降了多少。
要是400美金以内,还是可以买下两间的,每间办公室按照120平的面积划分,两间240平,也已经够用了。
要是真如他和上戸雅美所言的300美金以内,南易真有打算买下一层。
其实300美金也贵了,现在人民币兑美元牌价不到1.5,可国际上公认合理的牌价是在8到9之间,2700一平的写字楼,在这个年代可是了不得的天价。
不管是友谊商店还是友谊宾馆这种涉外的场所,讲究的就是一个原则,您们这些老外甭管我们国内啥物价,反正俺们就是要和纽约、东京的物价看齐。
南易既然要充外企,那面对这把杀猪刀,他也得义无反顾的撞上去。
送走上戸雅美,南易又站在大门口的遮雨平台下沉思,“山货生意,在国内收货暂时不会有什么大问题。
倒是在日夲那边,没有值得绝对可信任的人在那边盯着,自己还真有点不放心。
只是掌控住财务,这也只能做到让自己不会蒙受太大的损失。
虽然日夲职场人员普遍没有太多的歪心思,可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职业操守。
真要有人吃里扒外,自己在千里之外,也只能鞭长莫及。
这一块,自己要先做好蒙受损失的心理准备,把可能会有的损失先计入沉没成本。
手下的人还是太少了,研修生和房产的生意,也只能先放放。
“唉,一步快步步快,真是可惜了。”
南易重重的叹了口气。
……
庄子在水中洗手
洗完了手手掌上一片寂静
庄子在水中洗身
身子是一匹布
那布上粘满了
水面上漂来漂去的声音
……
月亮触到我
仿佛我是光着身子
进出
母亲如门对我轻轻开着……
去食堂的路上,小花园里,又有不少学弟学妹在那里围着。
一个一头乱糟糟的头发,戴着一副四方框眼镜的少年,在人群中吟诗。
这少年,南易认识,他边上的那个人,南易也认识。
法律系的海子、中文系的一禾,都是南易的学弟,79届的。
两人都是京大的著名校园诗人,有不少女同学视他们为偶像,明恋、暗恋的都不在少数。
诗人,尤其是现代诗人,南易向来是敬而远之。
现代诗,非常奇妙,仿佛不是精神分裂,就写不出能触动灵魂的诗篇。眼前这两位都是诗人,优秀的诗人,能在灵魂上镌刻的诗人。
所以,南易不会去靠近他们,哪怕,他们的某些诗句也把他给打动。
“你觉得这首诗怎么样?”
“我说许倩同学,什么时候学的忍术,神出鬼没的。”
“不是我神出鬼没,是你自己走神了。你还没回答我呢,你觉得这诗怎么样?”
“不知道,我不懂诗。”南易摇摇头说道。
“你是不懂呢,还是不想懂呢?”
“这又有什么区别呢,总之都是不懂。”
“一个是主观,一个是客观。”
“说话不要这么玄妙,搞得自己哲学家一样。”
“那我说点不玄妙的,这个周末陪我去友谊商店,我想去看看有什么新商品上架。”
“行吧,我陪你去。”
“瞧你,答应的很勉强啊。”许倩嘟了嘟嘴,说道。
“陪你去就不错了,你不要挑三拣四,还想要求我态度有多积极。是个男人都不喜欢陪女人逛商店,我可是男人中的男人。”
“呸,说着说着就没正形。”许倩啐了一口,两颊微红。
南易看着她的脸,心里一阵懵逼,“怎么,自己前面那句话很暧昧么?这小妮子,不会做过什么污七八糟的春梦吧?”
南易忽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“梦奸罪”案例,说是某工厂有名少女,长相靓丽、性格泼辣,令同车间一名男子十分心仪,但一直未敢当面表白。
一天该男子晚上做梦梦到和该漂亮女工成了好事,早上起来十分兴奋,到处向厂里的工友吹嘘,连梦中细节都讲得一清二楚。
这事在厂里传得很快,女工听到后羞愤难当,她是个烈性子,居然直接上吊自殺了。
出人命了,事情也就闹大了,该男子很快就被厂保卫科的人抓起来,最终判了一个“梦奸罪”,坐监十年。
有人死了,性质也就变了,这男子蹲十年;自己这性质算轻的吧……难道半年?